三級安全教育是指新入職員工的公司級安全教育、部門級安全教育、班、組級安全教育。
2什么是安全生產,它的意義是什么?
安全生產:是指在勞動生產過程中,通過努力改善勞動條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使企業生產在保證勞動者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前提下順利進行。
包括兩個方面的安全:
①人身安全(包括勞動者本人及相關人員);
②設備安全、安全生產工作:為搞好安全生產而開展的一系列活動。
3什么是安全技術?
安全技術:為了預防或消除事故根源,對生產過程中可能存在著有害于工人人身安全健康或有損于機器設備的燃燒、爆炸、觸電、絞輾、高空墜落、塵毒污染等危險因素,從設計、工藝、生產組織、操作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種技術措施。
4什么是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該做的事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5方針與原則
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消防方針:預防為主,防消結合。
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原則: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6員工安全生產的主要職責:
①遵守有關設備維修保養制度的規定;
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③愛護和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工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④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有關領導或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⑤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組織或有關部門匯報;
⑥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報告領導,并協助調查工作;
⑦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規程;
⑧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⑨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1全國人大通過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勞動保護的具體內容
①工作時間的限制和休息時間,體檢制度;
②多項勞動安全和衛生標準及措施;
③女職工的勞動保護;
④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
3員工的安全生產八大權利
①知情權——即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②建議權——即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③批評權和檢舉、控告權——即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④拒絕權——即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⑤緊急避險權——即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⑥依法向本單位提出要求賠償的權利;
⑦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⑧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
4員工的安全生產四項義務
①遵章守紀,服從管理;
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③參加培訓,掌握安全生產技能;
④發現事故及時報告事故隱患。
5工傷認定基本知識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②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④患職業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②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③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①項、第②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③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